泉州市中小企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依法对全市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进行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指导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2、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市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指导目录,结合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特点和发展状况,指导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的科技进步工作。着重指导技术改革、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开展产学研联合开发工作,培育规模以下企业向规模以上企业发展。
4、组织开展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经济协作和经贸活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5、监测和统计分析规模以下企业经济运行,提出并落实规模以下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6、指导、规范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
7、组织建立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融资工作。
8、负责乡镇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信息网络建设,为它们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相关企业信息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